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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发布 《商务部发布关于征求对欧盟碳钢紧固件反倾销案国内生产者产业损害抽样调查相关意见的通知》 | |||||||||||||||
| “4月10日,商务部发布《关于征求对欧盟碳钢紧固件反倾销案国内生产者产业损害抽样调查相关意见的通知》,拟抽取国内15家企业及其关联企业进行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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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根据国内产业申请,对欧盟进口的碳钢紧固件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2009年4月10日,商务部发布《关于征求对欧盟碳钢紧固件反倾销案国内生产者产业损害抽样调查相关意见的通知》,此案的调查进入国内企业调查阶段。
据悉,本案的产业损害调查和裁决工作由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负责。因国内生产者众多,调查机关决定以产量为基础,采用统计学上有效的方法,拟抽取国内15家企业及其关联企业进行问卷调查。拟抽取的15家企业为:常熟标准件厂、上海标五高强度紧固件有限公司、宁波金鼎紧固件有限公司、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乍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通海林海标准件有限公司、宁波永宏紧固件制造有限公司、春雨(东莞)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浙江新东方紧固件有限公司 、慈溪振成机械有限公司、宁波宁力高强度紧固件有限公司 、宁波东港紧固件制造有限公司、宁波兴怡紧固件有限公司、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紧固件分公司、东风汽车紧固件有限公司。未被抽样选取的国内生产者自愿填答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另外,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规定自抽样决定通知到各利害关系方后,各利害关系方可就通知发表评论,评论意见应于公告发出之日起7日内以中文书面方式答复调查机关。 来源:商务部网站 金蜘蛛《紧固件》季刊编辑部整理 2009-4-15 10:14: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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